近期,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上海巨鹿路888号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3日,上海市静安区公布事件调查结果。
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房管局责令违法行为人王某(业主江某的母亲,违法实际行为人)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处以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050万元,该重置价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拆除优秀历史建筑后违法建设的行为,另行由静安区城管局按照法律法规对其从严处罚。
此外,对施工单位上海灵铭实业有限公司处以30余万元的罚款,该公司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活动;对设计师吴某个人,对其在大陆从业资格予以限制,一年内禁止进入上海建筑市场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对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上海羡承实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因存在监管缺失、处置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2个责任单位及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