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明确表示,2017年3月30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也就是说,2017年330政策前出让地块,公寓、商品、写字楼产品均可出售个人!
对此,克而瑞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表示,这个政策是对于广州的商服市场是一件好事。从克而瑞的统计数据来看,3.30新政之后,广州商服物业(公寓、商业、办公)的库存量已经从2017年3月末的513.57万㎡,增加到2018年11月末的675.87万㎡,去化周期也从当时的19个月上升至目前的39个月,库存压力明显增大。
以其中受3.30新政影响最深的公寓市场为例,2017年3月份的时候全市库存只有16146套,现在已经增加到28136套,去化周期从5.5个月上升到23个月。应该说,3.30商服新政,对于广州原有的商服物业冲击很大。
从政策精神来讲,3.30堵住了开发商擅自“商改住”的通道,打击了将商业用地和办公用地开发成类住宅产品的“挂羊头卖狗肉”现象,但是一刀切地实行也会误伤市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处理是相对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