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广州第二批供地竞价出让。经过竞价,荔湾区浣花路以南、花地大道南以西AF0215021地块(紫兰苑)由广州广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约19.92亿元竞得,楼面价22663元/㎡(未扣除配建),溢价0%。

企查查显示,广州广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据了解,该地块计容面积为87906.6㎡,容积率≤2.6,绿地率≥30%,建筑密度 ≤30%,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商务 用地(R2/B1/B2)。挂牌起始价为19922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22663元/㎡。

另外,地块规划要求如下:
1、竞得人需配建首层向上商业商务物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850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按出让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建成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按1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回购物业的位置、户型套数需在报建(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的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回购物业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及初始登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配建物业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地块部分涉及地铁一号线保护范围及在建地铁二十二号线区间隧道范围,竞得人应在办理下一步规划审批手续前取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
3、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配建AF021502地块(街头绿地),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AF021502地块(街头绿地)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5、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