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万新大道西南侧、五涌北路西北侧2023NJY-4地块因无有效竞买人,本次网上交易不成交。
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商务用地(B2),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83217㎡,挂牌起始价约为6.08亿元。
另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如下:
1.本宗地须用于建设一座总部大楼及国际交流中心、一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学校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科技馆、运动馆、艺术表演中心、师生综合宿舍、教职工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学校部分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本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率不低于84%。
2.项目建成后,土地竞得人须自持100%学校物业,须自持不低于30%总部大楼物业(按规划条件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计算),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建成后学校部分整体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登记转让。
3.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并自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
4.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5.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产业进驻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6.土地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本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建议按《广州市南沙区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 2022 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穗南住建[2022]886 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 (H202303905) 等文件要求执行,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