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广州第四批供地竞价出让。经过竞价,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AF060610、AF060617、AF060712、AF060715、AF060720地块由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约82.8亿元竞得,楼面价约2.57万/㎡(未扣除配建),溢价0%。
企查查显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是保利发展,注册日期为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
据了解,该地块北侧为环翠北路,南侧为广州环城高速,西侧为东沙大道。临近地铁10号线。
宗地面积为92501㎡,计容面积≤322004㎡,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兼容交通场站用地S4。挂牌起始价为827963万元,起始楼面价约25712.8元/㎡。
另外,地块规划要求如下:
1、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2、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AF060614地块的小学(按《广州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指引》要求及引进公办优质名校办学的需求配备)及AF060668、AF060713地块的幼儿园(含托儿所)。
3、竞得人须结合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设计风格编制整体设计方案,设计成果须报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再行实施建设,并须按规划条件配建AF060710地块(广场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设施用地),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单位。
4、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配建AF060663、AF060760、AF060609、AF060616地块的绿化用地,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签订上述地块的绿化用地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AF060715地块的社会停车场由竞得人建成后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社会停车场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销售。